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

一、遵守国家有关使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、法规,以及校园网管理制度。
二、本室只向本校师生开放,读者上机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,其它证件一律无效。
三、持校园卡领取上机证,读者只能使用对应证号的计算机,不允许自由选择,否则将取消其上机资格。
四、严禁携带书包、水杯、饮料等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。
五、保持室内外安静,不得谈笑嬉闹、接打手机、吹口哨。
六、不准擅自对本室设备、电源等进行拔插操作,遇到问题须报请管理人员,擅自拔插者,将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。
七、读者自带光盘、磁盘,须向管理员声明,经允许后方可上机使用。否则一经查出,一律没收,并承担所造成计算机损坏的后果。
八、禁止在本室终端上对系统进行拷贝、删除、修改系统设置,否则扣留校园卡,并给予相应处理。
九、免费提供本室光盘和学习软盘资料。使用者造成计算机或网络设备损坏,应照价赔偿,并视情况给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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