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献阅览室借阅规则

  一.各文献阅览室实行藏、借、阅、咨、学合一,全开架阅览或借出。
  二.读者所携物品,除笔、记录本外,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室外存包柜。
  三.读者挑选文献时,请读者保持书架整齐,未借的图书请放回原处,做到不串架、乱架。
  四.书刊借出,须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外借手续,还书处设在二楼大厅总还书台。
  五.读者借阅量限和时限按《借阅证管理细则》执行,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,逾期未还者,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逾期手续止。
  六.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主页、移动图书馆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到馆办理未过期图书续借手续。
  七.书刊借出时,读者应当面查看书刊是否完好,如有污损、撕割、缺页等情况,立即向工作人员申明,并由工作人员加以标明,以明责任。否则还书时,如发现以上情况者,按我馆有关赔偿规定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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